四川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地点
(1)四川医科大学: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号,四川医科大学城北校区逸夫图书馆五楼;
(2)成都医学院: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510号办公室;
(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文渊楼234号办公室);
(4)内江铁路机械学校:成都市郫县安德镇彭温路399号,内江铁路机械学校人力资源科;
(5)四川省成都西藏中学:成都市肖家河北街21号,四川省成都西藏中学校办公室(综合楼3楼);
(6)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成都市东大街上东大街段68号3楼,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办公室。
四、有关事项
(一)获得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报考限“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报考四川省成都西藏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2张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工作截至2016年1月19日17:00前完成,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通知递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通过了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四川医科大学:0830-3160509
成都医学院:028-62739221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0825-2914997
内江铁路机械学校:028-68939872、0832-8306453
四川省成都西藏中学:028-85182465
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028-86667565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