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运城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数额
运城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见《运城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1月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11月5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运城招生考试网(http://123.56.190.236/edu/Kslogin.aspx)。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7年11月6日9:00至2017年11月10日17:00前登录运城招生考试网站(http://123.56.190.236/edu/Kslogin.aspx),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的(不含在校实习的经历,并持有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均以2017年11月5日为截止时间。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
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要求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
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17年11月12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11月10日17:00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2017年11月10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或核减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17年11月13日9:00至12:00,考生可登陆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7年11月13日17:00前查询。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或核减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11月12日17︰00前进行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11月22日至24日登录运城招生考试网(http://123.56.190.236/edu/Kslogin.aspx),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17年11月12日17︰00前到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若2名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时 间:11月25日
(2)科目及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与修养、班主任工作、时事政治等。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各类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进行递补。
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招聘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的方式为应聘者面对评委讲课。面试考官7人,考官全部由外地市的人员担任。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考生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聘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告。但必须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
体检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如招聘单位对健康条件有特殊要求,应事先在招聘公告中说明。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公告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四)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核发《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
2.用人单位在收到《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3.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4.签订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持《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5.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市教育局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四、咨询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招生考试网等网站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科:0359-2216358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监察室:0359-202374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359-266031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附:《运城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运城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