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参加太原市城市排水监测站资格复审人员
时间:2017年2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太原市新建路38号)
2、参加太原市数字化城乡管理指挥中心资格复审人员
时间:2017年2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太原市新建路38号)
3、参加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资格复审人员
时间:2017年2月12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太原市新建路38号)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沥青砼运输司机岗位,须携带B本以上大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筑路机械操作司机岗位,须携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操作类别:司机)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沥青工2、水道工2(女性)、水道工4(男性)岗位的,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应注明入伍、退伍及档案存放情况);
6、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在其笔试准考证上加盖报考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盖章后的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面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4、若面试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5、具体面试时间请随时关注太原人事考试网。
五、咨询电话
0351-3045567 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
0351-4032727 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
0351-7235584 太原市城市排水监测站
0351-2112319 太原市数字化城乡管理指挥中心
附件: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 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