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金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已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17年6月3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50.8分(不限成绩合格线的岗位除外),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金山区2017年下半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和金山人才网(www.shjshr.com)向社会发布。
4、“考生身份”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其中,“应届”是指于2017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5、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本次招聘中有关“时间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7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9:00至2017年12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ecloudexam.com,选择“金山区2017年下半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栏目。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交后不能更改。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所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资格审核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考生可在2017年12月19日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确定。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面试通知。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结果。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体检通知。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2、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公示
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金山人才网(www.shjshr.com)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57922686、57922658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32504328、32504293
监督电话:57922679
附件:上海市金山区2017年下半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