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备案、资金监管和房屋调查成果事务管理等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行政应诉管理:职数1名;
2、项目监测:职数1名;
3、房屋交易管理: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行政应诉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和产权管理行政应诉及相关法律事务管理。
(2)项目监测:负责房屋在建项目监测管理。
(3)房屋交易管理:负责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试点推广管理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行政应诉管理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22周岁至35周岁,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法学类专业,有从事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项目监测岗位:非应届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30周岁至40周岁,需八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房屋交易管理岗位:非应届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学、管理学专业,25周岁至40周岁,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书面写作能力。了解和熟悉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操作流程及相关细节;具有5年以上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经验者优先。
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2015年9月20日前取得)。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5日至20日,具体报名考试办法见“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 )。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静
联系电话:58881688*8815
监督电话:23113157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