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精神,现就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泰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二楼(迎胜路138号,泰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院内)。
三、资格审查范围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查询)见附件。
四、提交材料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同时,提交报名一致的2张1寸照片。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省内技师学院或高级技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预备技师证书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等;省外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时提供);
(5)报考限定户籍的岗位需提供相应户口簿;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即可领取面试通知单;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详见面试递补公告)。
提示:近期要随时关注泰安人事考试网,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电话号码不正确等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6991256
泰安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