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芜将用1-2年时间清理"僵尸"事业单位
近日,莱芜市编委印发文件,将通过调整职责、撤销、整合等方式,用1-2年时间对主要职责消失、工作任务不饱满或没有工作人员的“僵尸”事业单位进行清理。
集中清理分为摸底核实、集中清理、督导检查、工作总结4个阶段,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主要职责消失、原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工作任务不饱满的事业单位予以调整整合;已无在职人员或虽有少量在职人员但已长期不开展工作的空壳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批准设立1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予以撤销。通过以上方式,把撤销缩减的机构编制调剂补充到涉及社会管理和保障改善民生等需要重点加强的领域,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