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东市事业单位招聘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16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一、资格复审的要求
(一)请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7月4日-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对按照“少数民族”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指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4个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要进行加分条件审核。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要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
(二)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逾期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审查未通过的均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时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
(一)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需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院校开具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其中:1. 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生源地的相关证明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按本省院校毕业生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本省院校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按临聘教师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临聘教师证明(2016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网址http://www.hdrs.gov.cn/html/2901/186380.html下载)、学历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注意,已经到现场进行临聘教师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提供临聘教师证明。
5.按各类服务项目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各类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准考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注意:已经到现场进行服务基层项目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次提供服务项目相关证明。
6.按退役士兵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退伍证明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注意: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退役士兵,已经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次提供退伍的相关证明。
7.考生若为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8.报考海东市事业单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为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12室,报考中小学教育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为海东市教育局5楼招办会议室。
三、根据《2016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关于递补处理的规定。此次递补现场资格复审按该职位的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
四、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室
海东市教育局5楼招办会议室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7号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平安路102号海东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972--8666268 8611713(海东市教育局)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