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财务核查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青海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财务核查人员。
一、工作任务
财务核查人员是指协助青海省财政厅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机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专业人员。主要任务:监督检查各级财政、行政企事业单位各项财税政策法规的落实、收支预算执行及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提供专家意见;监督检查部门单位落实《会计法》和财务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监督检查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以及省财政安排的其他财政监督检查事项。
二、 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财经基本法规,掌握财务、会计和稽核、会计电算化等专业技能,并有相应的财务核查综合分析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任职资格和从事财务会计、稽核审计等相关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在45岁以下(1971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
6、青海省内常驻人口或有省内居住证的专业人员。
三、工资待遇
财务核查人员采用劳动合同制。工资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参照青海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发放,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缴费。
四、招聘程序
1、资格预审。
2、笔试。
3、面试。
4、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环节需要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5、公示招聘结果。
6、培训试用。考核合格需聘用的人员,由省财政厅短期专业培训后试用三个月,正式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9日(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青海省财政厅人事处(黄河路30号省财政厅办公楼4楼417房间)。联系人:闫长林(电话:0971—6145722)。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见附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能够证明本人主要工作业绩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本人工作简历以及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青海省财政厅人事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