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关于对2018年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要海玲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8〕105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研究决定,对要海玲进行拟聘公示。
一、公示时间
自2018年9月20日起至2018年9月26日止。
二、受理方式及时间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和线索。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举报电话:0471—3283621
咨询电话:0471—3283245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举报电话:0471—6924898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