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关于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15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研究决定,以下70名拟聘人员进入拟聘用人员范围,现公示如下。
二、公示时间
自2016年10月27日起至2016年11月2日止。
三、受理方式及时间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和线索。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举报电话:0471—692489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举报电话:0471—3283621
咨询电话:0471—3283245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