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拟聘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内人社发[2016]15号)要求,通过公共科目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经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以下人员到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服务中心工作,现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
2016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
三、受理方式和时间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疑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证明人或有关材料和线索。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0471-6945942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