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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教育厅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6-07-19   【

2016年内蒙古教育厅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报考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内蒙古教育网络信息中心(电化教育馆)、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6家单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5日(9:00-12: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117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具体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乘坐3路、16路、27路、75路、98路、K1路、K2路公交车到万达广场站(或博物院)下车丁字路口往北200米路西即到)。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提供以下材料:

  (一)3张一寸彩色近照,《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两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 截图打印)。

  (二)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四)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岗位要求企业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交由企业出具的专业工作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五)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为准。

  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将结果向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八)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通知书上注明并在资格复审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九)应聘人员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人所报考单位联系。

  (十)资格复审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0471-4601042

  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0471-6201471

  自治区教育信息中心0471-2856409

  自治区教学研究室0471-2856316

  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0471-2856419

  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471-2856109

  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监督电话:0471-2856813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监督电话:0471-6944911

  (十一)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单位审核签章的《资格复审通知书》和身份证(护照)参加面试。

  (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的,凡开考后10分钟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内蒙古教育网络信息中心(电化教育馆)、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5家单位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

  (四)面试地点: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面试地点为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楼二楼机房(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34号);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内蒙古教育网络信息中心(电化教育馆)、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5家单位面试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见各报考单位的考试须知。

  (五)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为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自选章节。应聘人员需准备2门不同课程的电子授课教案(PPT),面试时随机抽取一个进行试讲。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等3家单位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内蒙古教育网络信息中心(电化教育馆)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面试采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

  (六)面试成绩的计算

  1.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2.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内蒙古教育网络信息中心(电化教育馆)、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5家单位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线或技能测试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为100分。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内蒙古教育网络信息中心(电化教育馆)、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5家单位结构化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同试题、同考官组当天平均分数,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八)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明显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九)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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