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为方便应聘人员报考,根据《201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2号、3号)》,结合招聘工作实际,印发此须知,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
1、哪些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符合《201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应届毕业生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如何界定?
应届毕业生,指国内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当年毕业的学生。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3、哪些岗位实行回避?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亲属关系,指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报名有哪些要求?
(1)应聘人员应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2)每人只能从1号公告、2号公告、3号公告的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
(3)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像素120*160,jpg格式,不大于20k。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但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中、高等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至2016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在 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6年7月份,即到2016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招聘形式有几种?
招聘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笔试加面试;另一种是免笔试直接面试。
8、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如何处理?
无论是参加笔试加面试的考生,还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笔试和面试环节,均要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遗失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参加考试。
遗失准考证的应聘人员,要及时与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431-88776874
9、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考生按照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时间,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http://www.ccrjk.com ),实名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后面附带名次的应聘人员为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只公布笔试成绩,不公布名次。
10、参加面试人选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参加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拟聘人选1:5(含)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1:5比例以内且成绩相同的和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由招聘单位或县(市)、区人社部门自行组织专业知识笔试的应聘人员,以拟聘人选1:3(含)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3比例内成绩相同的和低于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5比例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最终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1、资格审查如何进行?
资格审查工作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本人放弃应聘资格。
12、资格审查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参加资格审查,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到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提供协议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3、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如何办理减免报名和考试费用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6月23日9时至11时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三楼304室信息科(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91号,市委会堂南侧),经审核同意后,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14、违纪违规报考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故意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将违纪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系统。
15、考生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
(2)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未设置资格审查功能,应聘人员对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是否符合把握不准时,一定要提前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做好咨询工作,避免提交后,由于无法更改,而错失应聘机会。
(3)笔试结束后,要保持通讯的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能及时与进入面试人员和递补人员取得联系,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