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内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www.njh.gov.cn)及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www.njcdc.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全日制;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岗位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有四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16: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18: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8年5月30日10∶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8年6月19日至 6月21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因本次招聘笔试与南京市、区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为同一场次,已报名本次招聘的考生,无法同时报考《南京市、区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核【2018】 号)中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与南京市、区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为同一场次。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中“考试专业”栏 。笔试。
笔试时间为 2018年 6 月 23 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其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于笔试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审时须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布。
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分数线均为该项考试(考核)成绩的60%。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以及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政策咨询
(一)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二)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25-83538316
八、招聘监督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25-68787878
附件: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