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党政后备干部来源,为我市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储备更多更好的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重点高校院所招录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名额
1.招录对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招录名额:30名左右,专业(根据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类别为:
二、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学习成绩优良,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如期(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
3.事业心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条件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目前在启东工作的不在本次招录范围之内。
三、招录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以网络报名为主。有意向者请于3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qdrcb@126.com。报名材料包括:
(1)《江苏省启东市公开招录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内附电子版照片);
(2)电子版证件照(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内);
(3)《诚信承诺书》(需有本人签名);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
(5)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日语专业需提供日语等级证书),学生干部、奖学金证明,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和参与课题研究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高校/专业/学历/手机号码”(如:张三/北京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189XXXXXXXX)。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录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适岗评价,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3.组织面试。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
(1)初试。初试将在相关城市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根据资格复审以及初试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人选。
(2)复试。复试将在启东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4.组织体检。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政审考察。主要了解拟录用人选学习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
6.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政审考察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凭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1.录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性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跟踪管理。
2.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到乡镇、园区、市级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优秀的,作为启东市乡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对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3.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录用人员,适时予以提拔使用。
4.录用人员工资、保险等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到启东工作后,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安家费。服务期内,享受专项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现行标准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为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的生活津贴和每人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相关待遇根据政策调整按从高从优原则执行。
5.录用人员服务年限至少为3年(含试用期1年)。
五、其他
1.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公告》由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相关通知及表格请登录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网站(www.qddj.gov.cn)或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gov.cn)下载。
4.在3月中上旬,我市将陆续在高校集中地区举行招录政策推介会,热诚欢迎广大学子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0513-80790822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3803010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启东市简介
附件: 江苏省启东市公开招录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 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