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
仲裁秘书助理(3人)
岗位要求:
1.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 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0日后出生);
3. 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每分钟录入不少于100字,准确率达到90%以上;
4. 熟悉民商事实体及程序法律;
5. 诚实、正直,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感;
6.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执行力强;
7.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能够承受压力。
待遇薪资:
1. 底薪**元。
2.缴纳五险一金。
3.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报名要求:
招聘电话:84721676
简历投递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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