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拟招聘雇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聘用的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2.派遣管理。拟聘人员由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工作,首聘期为一年(含1个月试用期)。用人单位根据首聘期内工作表现、岗位适应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3.工资待遇及五险:工资待遇详见职位计划表,五险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
三、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雇员5名。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岳塘区城管执法局公开招聘雇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城管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党纪政纪、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
②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③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④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但因违纪被辞退或因本人违纪而自动离职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3日。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报名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政府机关二院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10室(联系电话:55568317)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00)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及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笔试
1.开考比例: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2。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该职位所需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10月28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1.在报考同一职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1.总成绩合成:按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为准确定排名顺序。
2.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以职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1.体检合格对象列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经招考领导小组资格终审合格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55568317,监督电话:55568145。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和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1、2017年岳塘区城管执法局公开招聘雇员计划与岗位表
2、2017年岳塘区城管执法局公开招聘雇员考试报名表
湘潭市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