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六届人博会”安顺市执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后续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市人博执委办〔2018〕1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文件要求,现制定安顺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安顺市土地储备中心、安顺市土地开发中心)有关后续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在安顺市国土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安顺市国土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局招聘办”)。
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核(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一)报名资格初审
按照《关于印发〈安顺市组团参加“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已于2018年3月25日结束,现就审查情况给予公布。
(二)报名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8年5月16日9:00-18:00。
复审地点:安顺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科。
初审合格人员于2018年5月16日作现场报名资格复审。2018应届生:需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资料的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资料的原件;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止,网上报名的需提供原件,现场报名的不再提供)。
参加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交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现场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核(考试)资格。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考核(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考核(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6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6月1日到安顺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科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开考,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招聘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笔试实考考生平均成绩及以上人员,才能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素质,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和自我认知程度,本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等。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和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凡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层次高的优先进入一下环节,学历层次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
根据需求岗位计划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局招聘办统一部署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审查、现实表现等。考察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3月2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非2018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9.针对2018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未能提供引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以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期间,考生未按招聘单位的要求按时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局招聘办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资格审查情况、笔试和面试成绩、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如需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项后续招聘信息考核(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纪委派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监督下进行。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解释权属局招聘办。
咨询电话:0851-33347938(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0851-33226735(市纪委派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附件:1.报考安顺市土地储备中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公示.xls
2.报考安顺市土地开发中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公示.xls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