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拟增加鉴定职业(工种)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8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报送的申请增加鉴定职业(工种)的请示,组织相关考评员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查看评估。现按规定对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申报增加鉴定职业(工种)进行公示。
一、 公示内容
(一)机构编码:19151027;
(二)鉴定所名称: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增加鉴定职业(工种):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高级)。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758-2208768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