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成绩复查事项的通知
2018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成绩已对外公布,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成绩复查的范围和时限
成绩复查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即《技能实操》科目,复核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行为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客观题科目(《公共基础》、《专业理论》科目)成绩不予复查(成绩为0分、缺考、违纪的除外)。
考生应在2018年11月27日前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成绩复查的程序
考生本人向所辖设区市工考机构提交《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成绩复查申请表》(可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办公室”网站下载),各设区市工考机构汇总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工考办(传真号码:0591-86129007),省工考办按规定在厅机关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各设区市工考机构反馈考生。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