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广播电视台系泉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运作管理,集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媒体制作能力强大,大型活动策划能力突出,数字化、网络化技术装备水平处于全国城市广电媒体领先行列。为满足单位事业发展需求,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2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广播电视事业有一定了解;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六)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身高以及其他各项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泉州广播电视台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泉州广播电视台网站(泉视界http://www.qztv.cn/index.aspx)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个人材料(包括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tvdqrsb@163.com。
(二)报名时间:2018年1月1日至31日
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收到的邮件为无效报名。泉州广播电视台将对收到的应聘邮件逐个进行回复,若应聘者未收到回复邮件请于2月2日前与本台联系。联系电话:0595-22111229。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2018年1月1日至2月2日。泉州广播电视台将于2018年2月2日前将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二)资格复审:2018年2月5日至13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携带相关材料(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以及1寸彩色照片2张到泉州广播电视台16楼党群人事部进行验证,并当场登录学讯网打印学历学位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省略这一步)。
资格复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田淮路66号广电大厦16楼党群人事部。
(三)复审通过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
(二)应聘者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图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三)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将不予重新审核。
六、考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应聘者报名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1.考试时间:见准考证通知。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通知。
3.笔试成绩合格者(≧60分),根据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业务技能考核测试阶段。笔试成绩仅作为应聘者进入第二阶段的依据,不带入最终成绩。
4.注意事项: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最新变动通知为准。
5、鉴于电视编导岗位招聘的特殊性,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在复审通过后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业务技能考核测试
进入业务技能考核测试的应聘者在应聘岗位的部门进行为期2个星期的岗位实践操作,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沟通能力、多媒体运营与操作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学习能力等。
岗位实践操作期满后,由相关部室员工和总监对考生进行考核谈话并民主测评,员工测评的成绩与总监考核的成绩各占50%。成绩原则上达到60分以上者(含60分)为合格,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业务技能考核测试的成绩为本次招聘的最终成绩。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业务技能考核测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比例,则按照笔试合格者确定业务技能考核测试人选,但应聘者的业务技能考核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三)最终成绩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业务技能考核测试成绩合格者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应聘者最终成绩相同的,取总监考核成绩较高者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核: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函调、学历(学位)验证等方式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聘用
泉州广播电视台与应聘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关系委托泉州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代理,并办理企业养老保险,享受本单位其他同类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期间,如有作弊、造假、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应聘资格者,按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因所有应聘者业务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致岗位取消招聘情况除外;
(二)如有岗位所有应聘者的业务技能考核成绩均不合格,则该岗位取消招聘,并不再递补;
(三)应聘者应对自己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造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台监察室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考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弄虚作假,不得向工作人员行贿,工作人员也不得向考生索贿。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监督电话:22155306。
1、泉州广播电视台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泉州广播电视台招聘报名表
泉州广播电视台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