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进入“两委”换届选举时期,为了应对基层选举中出现的五花八门的贿选形式,昆明市委组织部在3月28日出台了《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为基层选举设置了“高压线”,以加大对贿选的查处打击力度,严肃选风选纪。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我国乡村社会是熟人社会,基于乡缘、亲缘、血缘等现实因素,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时期,贿选现象经常出现。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制度中的毒瘤,贿选不仅侵害村民的民主权利,而且导致选出的村干部不能代表村民意愿,难以真正做到为民当家作主,所以对于贿选现象必须坚决予以打击遏制。昆明市委组织部出台的此一通知,从制度层面对贿选现象进行打击,可以收到积极的成效。
一来,有利于填补制度空白,弥补制度漏洞。对于贿选问题,我国法律虽有专门的禁止性规定,但对拉票贿选的表现形式、构成要件、形成结果等没有具体描述,导致有心之人可钻制度漏洞。
二来,有利于解决选举过程中“认定难”的问题,为打击贿选行为增强可操作性。拉票贿选方式五花八门,查处取证难度较高,而且面对法律法规惩戒和道德舆论压力,贿选拉票人基本不会自己承认,再加之熟人社会,村民一般也不会主动揭发,所以贿选毒瘤一直难以根除。昆明市委的这一通知,明确规定9种行为为贿选,可以有效解决贿选行为“认定难”、“裁量难”和“处理难”的问题。
三来,有利于规范选举行为,严肃选风选纪,更好保障村民的民主选举权利,使选举出的两委干部都能代表有效民意,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
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为避免民主票、希望票沦为“人情票”、“金钱票”,贿选歪风必须坚决遏制,相关举措还需继续实施:
第一,细化规定,严格控制。委托投票是贿选的重要途径,为铲除贿选毒瘤,严格控制委托投票、增加选民亲自投票比例,才是更加可行且有效的办法。例如,各地依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严格限定委托者为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等近亲属,而且必须接受选举委员会严格审查,只要有亲自投票可能的,一律不允许委托投票。
第二,灵活方法,提高效率。为保证村民尽可能亲自参加两委换届选举,以保证选举出的干部更能代表民意,可通过例如现代技术等手段,允许在外务工人口进行远程电子投票或者适当调整选举时间,将选举投票日定在春节前后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间,以增加选民亲自投票的可能性。
第三,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相关部门应对各地委托投票情况进行监督,将委托投票率过高的村(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以遏制以委托投票方式进行贿选的行为。同时,对于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严厉刑罚敲响禁止贿选的响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