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考核招聘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 8月 30日— 9 月 7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
邮编:402160
联系人及电话:纪检监察室郑老师 023-49578007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出现类似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16年 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