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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审计师考试《审计理论与方法》章节重点:审计档案管理

来源:考试网  [2017年3月28日]  【

  第五节 审计档案管理

  一、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及其审计档案工作

  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在项目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审计署主管全国的审计档案工作,同时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工作,接受上一级审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审计档案的建立及保管

  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立卷责任人应当及时收集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并在审计项目终结后及时立卷归档。

  审计文件材料按审计项目立卷,一个项目可立一个卷或若干卷,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合并立为一个卷。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应归入项目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是:

  1.立项性文件材料,如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

  2.证明性文件材料,如审计证据(含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

  3.结论性文件材料,如审计报告、审定审计报告的会议纪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复核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审计听证告知书、审计文书送达回证;

  4.其他审计备查文件资料

  排列规则:审计案卷内文件材料按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其他备查文件材料四个单元进行排列。

  归档时间:应当以审计项目案卷为单位进行交接,归档时间不得迟于该审计项目结束后的次年4月底。

  审计档案的借阅:仅限定在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关以外的单位不得查阅。有特殊情况,须经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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