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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考试《法律》章节知识点:审计机关的权限

来源:考试网  [2016年3月14日]  【

  审计机关的权限(掌握)——主要命题点

  1.要求提供资料权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检查权

  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3.调查取证权

  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4.制止权

  (1)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转移、隐匿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2)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3)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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