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非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
一、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
1.规范性原则
2.公平性原则
3.效率性原则:要兼顾职工和企业的经济利益,保证分配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4.比例性原则:要有一定比例的留利。
二、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程序
按下列顺序进行: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本年提取公积金=(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本年提取公积金
【例题·单选题】(2012初)不考虑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法定公积金提取的直接基础是( )。
A.净利润 B.利润总额
C.营业利润 D.营业收入
[答疑编号615920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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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利润分配项目
(一)公积金
1.用于弥补企业的亏损:不能用税前利润弥补时,可用税后利润弥补,也可用(盈余)公积金来弥补。
2.用于增加企业注册资本。
(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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