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客观题卷二 >> 考试试题 >> 天意商贸公司就与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

天意商贸公司就与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焚题库   2017-11-13   【
单选题天意商贸公司就与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向被告住所地的凌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承担未及时供货的违约责任。下列说法中,能成为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是:

A.天意商贸公司的起诉请求证据不足

B.天意商贸公司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C.天意商贸公司与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之间争议未经过商会调解

D.天意商贸公司与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之间存在仲裁协议

参考答案:D

查看答案解析 进入焚题库

纠错评论责编:chenzhu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在线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