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某市甲公司与某市乙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国际商贸中心大厦,大厦为50层框架结构,总高180米,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合同总价款50000万元。甲公司支付预付款1000万元。预付款自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3日 内支付。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如约支付了预付款,乙公司亦如期开工,并按期竣工。该建设工程经某市工程质检站验收质量合格。但甲公司除支付预付款外,并未向乙公司支付其他任何工程款项。乙公司请求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甲公司由于资金严重匮乏,遂找理由拒付乙公司工程款。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建筑资质为二级,按照《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只能承揽30层以下、髙度100米以下的建筑设施,不具备承揽本工程的 资质,属于超越本企业资质登记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据此,甲公司主张合同无效并拒付乙公司工程款。【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能否因《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无效而拒付乙公司工程款?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无效。理由:根据《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建筑施工企业超越建筑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不能。理由:《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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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