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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下列关于优先股说法错误的是()

来源:焚题库 [2021年1月21日] 【

类型: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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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选择题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下列关于优先股说法错误的是(?)。

    A.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可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B.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优先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C.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一年的股息

    D.优先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E.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六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首期发行完毕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正确答案:E

    答案解析:《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40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次发行,不同次发行的优先股除票面股息率外,其他条款应当相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6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核准文件时限的,须申请中国证监会重新核准。首次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次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次发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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