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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的有(学校)

来源:焚题库 [2020年7月10日] 【

类型: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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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项选择题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的有()。

    A.学校

    B.医院

    C.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D.纳税信誉等级被评为D级的单位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1)有偷税、抗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过法律责任未满2年的;(2)因有税收违法行为正在被税务机关立案处理或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3)纳税信誉等级被评为C级以下的;(4)在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市(地、州)没有住所的自然人或税务登记不在本市(地、州)的企业;(5)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6)与纳税人存在担保关联关系的;(7)有欠税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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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知识:第三节 税款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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