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当前位置:考试网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保荐代表人试题 >> 文章内容

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来源:焚题库 [2020年10月9日] 【

类型:学习教育

题目总量:200万+

软件评价:

下载版本

    单项选择题 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Ⅰ 监管谈话 Ⅱ 责令改正 Ⅲ 出具警示函 Ⅳ 刑事拘留 Ⅴ 更换主办人

    A.Ⅰ、Ⅱ

    B.Ⅲ、V

    C.Ⅰ、Ⅱ、Ⅲ

    D.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登录查看解析 进入题库练习

    相关题库

    题库产品名称 试题数量 优惠价 免费体验 购买
    2022年证券从业资格《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 1044题 ¥58 免费体验 立即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