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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来源:焚题库 [2021年4月17日] 【

类型: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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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有权提出提案的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议案人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的股东,有权提案

    C.在某上市公司审议股东大会利润分配方案时,其10%股东在会议现场建议修改原定方案,经召集人同意,本次股东大会可就修改后方案表决

    D.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发出通知公告后,董事会应1/2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可以在召开前10日内增加提案。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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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第53条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52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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