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张龙、赵虎、王朝、马汉决定共同发起 设立春晖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月张龙以 自己名义为筹建中的公司向东方商场购买办 公设备花费1万元。2011年2月赵虎以“春晖公司筹建处”名义向南方公司购人一辆汽车花 费l0万元。2011年3月,春晖公司经过工商登 记正式成立。请问以下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A.东方商场可以要求张龙清偿1万元,如 张龙无力清偿则也可向成立后的春晖公司提出请求
B.南方公司可以要求成立后的春晖公司 清偿l0万元
C.如果赵虎实际上将汽车进行私人使用 则应自行承担l0万元
D.如果春晖公司未成立,则东方商场和南方公司不得要求全体发起人对有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D
查看答案解析 进入焚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