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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因享有法律赋予的著作权,才创作作品。著作权是一种行政权力,

来源:焚题库 [2017-10-22] 【

类型: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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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答题编辑加工题:阅读分析短稿,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编辑加工。
    公民因享有法律赋予的著作权,才创作作品。
      著作权是一种行政权力,具有专有性,因为只有合法的权利人才能依法对其占有、使用和处分。例如,公民某甲创作了短篇小说《都市奏鸣曲》,她就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在某甲生年,只有他本人才有权自己或许可他人将该小说交付出版,进行改编、翻译、汇编……等。
      公民也可以利用已有的原创作品通过选绎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从而获得专有的演绎作品著作权。例如,公民某乙经已有作品的作者甲某等的同意,选编《都市奏鸣曲》等十部短篇小说形成《都市小说集》,他就可以与某甲等共同享有该小说集的著作权。出版单位如果要出版《都市小说集》,应该事先取得某乙的许可,并向某乙支付报酬。
      著作权还具有时间性,即在时间上有一定限制。
      首先,著作权产生于作品创作开始之日,没有创作作品,公民就不可能享有著作权。其次,著作权的各项权利都有一定的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这些权利就不再有效。例如,某甲作为著作权人,在世时就一直享有许可他人翻译、改编、汇编、出版《都市奏鸣曲》并因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某甲逝世后,这些权利在较长时间内仍然有效,但由某甲的合法继承人行使。到某甲逝世后第30年的1月1日,《都市奏鸣曲》就进入公有领域。从这时起,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翻译、改编、修改、汇编该小说用于出版。
      因此,对于尚未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出版单位如果要出版,应该事先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对于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出版单位可以自由地将其出版而不必征得任何人的同意,这也属于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方式之一。

    【答案要点】

      (1)人身→财产

      (2)版权→出版权

      (3)作品的表现形式是否适合在网络上传播→著作权人是否把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出版社

      (4)不须→必须

      (5)不能→[删除]

      (6),因为这是一种法定合理使用→[删除]

      (7)任何→其他报刊上的

      (8)也不必→但应该

      (9)也享有→不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