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定的产业政策为:严格限制以扩大生产能力为目的,无原料来源的新建、扩建铜熔炼和电解铜项目。《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定的行业环保政策为:支持企业节能降耗、环境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对资源综合治理利用及处理废渣、废水、废气形成的新兴产业和产品,实行优惠政策。具体指标:①工业水复用率85%以上;②大中型冶炼加工企业环保设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③粗铜冶炼硫回收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虽然是以进口原料为主的铜冶炼和电解铜项目,但是本项目采用闪速炉工艺,符合环保设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粗铜冶炼硫回收率达到95%以上。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1)环境空气评价等级:①SO排放量:1948÷(340×24)≈0.2387(t/h);粉尘排放量:133÷(340×24)≈0.016(t/h);=0.2387×10÷0.5≈4.774×10(m/h);SO粉尘=0.016×10÷(0.3×3)≈1.8×10(m/h)。②等标排放量最大的为SO,2.5×10m/h<<2.5×10m/h,建设项目周围地形为丘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影响评价工作分级方法,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2)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二级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边长,一般不应小于10~14km。(3)监测布点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二级评价项目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数不应小于6个。 3.(1)铜冶炼项目主要根据原料、燃料化学成分,以及生产过程的化学反应,确定污染物。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为SO和粉尘;水污染物为铜、铅、锌、砷等重金属,固体废物要考虑重金属含量,考虑固体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本项目应考虑做铜、硫、砷、铅特征元素的物料平衡。(2)①大气污染物产污节点:原、配料系统的落料点、皮带机转运站等处产生的粉尘;闪速炉、转炉产生的含尘、高浓度SO烟气(进入制酸系统);阳极炉产生的含尘烟气;贫化电炉产生的烟气送入原料干燥系统作为热源,干燥系统产生的含尘、低浓度SO烟气;冶炼烟气制酸系统外排的低浓度SO、SO烟气;通过环境集烟罩收集闪速炉等冶金炉泄漏烟气;电解车间电解槽及净液工序散发的酸雾。②水污染物产污节点:硫酸和熔炼场面水、污酸液等污水,该污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③工业固体废物产污节点:贫化电炉的水淬渣;转炉产生的转炉渣;污酸、酸性废水处理产生的中和渣、石膏、砷滤渣等。④噪声产污节点:生产系统高噪声设备有SO风机、制氧机、空压机及鼓风机等,其噪声值均在100dB(A)以上。 4.本项目为"增产减污"项目,在进行工程分析时,要从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耗量减少、生产工艺、烟气收集、污染物治理效率,以及国内外领先企业的物耗、吨产品污染物排放量等方面收集资料。本项目主要从工艺、烟气收集和废气治理效率进行"增产减污"论证。 5.运营期工业固体废物有水淬渣、转炉渣、中和渣、石膏、砷滤渣等。根据国家固体废物分类名录,砷滤渣属于危险废物,水淬渣、转炉渣、石膏属一般废物,中和渣无明确规定,中和渣浸出试验结果表明。该渣为一般废物。水淬渣、转炉渣、中和渣、石膏、砷滤渣应进行以下处置。(1)转炉渣:先堆存车间附近的200m堆场,冷却后送至某选矿厂再选。(2)水淬渣:厂区无堆场,直接作为水泥掺和料或作为炼铁原料外销。(3)中和渣:厂区有中和渣专用堆场,渣场采取了防渗措施,其堆场占地面积14000m。中和渣一般情况下直接送入窑厂制砖,少量临时堆存在堆场中。(4)石膏:临时堆存在污水站旁,作为水泥掺和料外销。(5)砷滤渣:堆存在专用库房,库房容量1970m,可堆存渣量3300t。砷滤渣堆存所排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不直接外排。砷滤渣经移出地和接受地环保部门批准,现已与有关厂家签订销售合同作为砷铜厂原料外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