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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花屏纺织制品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品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自己种植亚麻,并以亚麻为原料生产纺织制品

来源:焚题库 [2017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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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 河北省石家庄市花屏纺织制品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品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自己种植亚麻,并以亚麻为原料生产纺织制品。该公司拥有的亚麻种植园,种植的亚麻全部用来满足公司生产纺织品的需要。该公司2013年实现纺织制品销售额2100万元,但由于新产品开发投入较大且销售费用比较高,公司当年只实现了微利。2013年该公司种植亚麻的种植成本为350万元,一般市场上的公允售价为800万元;生产纺织品过程中耗用其他外购原材料金额为5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98.6万元;动力成本为1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30.6万元。该公司纺织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2013年度公司缴纳增值税227.8万元(2100×17%-98. 6- 30.6),公司增值税税负达到10. 85%,增值税的整体税负较重。要求:公司财务负责人找到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如何能降低公司的增值税税负。作为注册会计师请您分析,该公司应采取何种措施来降低公司的增值税税负?

    参考答案:

    税法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如果将亚麻种植园和纺织厂分立为两个独立的法人,将亚麻种植园种植的亚麻以800万元的市场价格销售给纺织厂,纺织厂再把亚麻生产成纺织品对外销售,则两家单位的增值税涉税事项如下:(1)亚麻种植园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种植园销售亚麻收入800万元不涉及增值税征收。(2)纺织厂从亚麻种植园购进免税农产品可按购买价款乘以13%的扣除率来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纺织厂增值税应纳税额=2100×17%-800×13%-98. 6-30.6=123.8(万元)经过上述筹划,该公司可少缴纳增值税= 227.8-123.8 =104(万元)。公司整体增值税税负从原来的10. 85%降低至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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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知识:一、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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