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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12年4月1日,王某与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王某将其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1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于2012年4月10日向丁某交付了房屋,但双方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丁某对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于2012年4月20日将该房屋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12年6月1日,王某因病突然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12年6月5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自己的名下。2012年6月10日,小王将该房屋作价130万元卖给杜某,双方于6月11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 2012年7月1日,杜某要求叶某返还该房屋,遭到叶某的拒绝。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与丁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 (2)丁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3)如果该房屋于2012年4月12日遭雷击发生毁损,该房屋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4)小王从何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5)杜某是否有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王某与丁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丁某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房屋毁损的风险由丁某承担。根据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小王自2012年6月1日起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5)杜某无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相关知识:三、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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