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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项目中,不得作为税务行政复议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有()

来源:焚题库 [2020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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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项选择题 下列项目中,不得作为税务行政复议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有()。

    A.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B.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C.以利诱、欺诈、胁迫和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D.以偷拍、偷录和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不得作为税务行政复议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1)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和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迫和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4)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5)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复制品;(6)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7)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8)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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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知识: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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