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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题:中国标准书号、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都是出版物的标准化

来源:来源:焚题库 [2018-07-02] 【

类型: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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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答题

    审稿题: 

    中国标准书号、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都是出版物的标准化识别代码。中国标准书号简称“书号”,由5段、13位数字组成,主要用于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简称“刊号”,包括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和国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只用于报纸、期刊。国家的有关规定有:一、书号、刊号不能相互替代使用。禁止用书号出版期刊、电子出版物,也不能以丛书名义出版期刊;禁止用电子出版物专用的书号或刊号出版纸介质图书或期刊。 

    二、书号、刊号不得“一号多用”。每一种不同形式的图书应分别使用书号,即同一种图书的不同装帧形式、同一种图书的不同版本、相同内容不同文字类别的图书,都应该单独使用书号。但是相同内容的不同开本图书可以使用同一个书号。一个刊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刊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

    三、逐步实施书号实名申领制度。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布部门规章《书号实名申领管理办法》(试行)的目的在于,逐步实行书号、条码、定价等出版基本信息的统一。书号实名申领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四、严禁买卖书号、刊号。比如某大学甲副教授为出版教材,向出版社缴纳2万元出版资助费,出版社免费送甲100本样书。这就是买卖书号行为,应予禁止。 

    审读短稿按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  

    参考答案:

    答案 

    (1)开始之日→完成之日 

    (2)版权→出版权 

    (3)古今中外各种作品→未进入公有领域的各种作品 

    (4)权力→权利 

    (5)人生→人身 

    (6)须付酬→应获得报酬 

    (7)设计完成→书刊出版 

    (8)重版权→重印、再版权 

    (9)和期刊出版单位均→[删除] 

    (10)期刊内各篇文章的→期刊整体上的[或:汇编作品著作权→作者授予的汇编权] 

    (11)报酬只→报酬可 

    (12)基础稿酬→一次性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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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题参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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