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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来源:焚题库 [2020年7月31日] 【

类型: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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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选择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的规定,下列关于工程结算价款纠纷处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A.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认为签证工程量与实际不符,申请重新计量的,应予支持

    B.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C.当事人另行订立的合同与经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真实合意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D.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有明确约定的,应从建设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付利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故选项A说法错误。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选项B说法正确。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故选项C说法错误;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有明确约定的,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故选项D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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