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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日,甲公司发出公开要约收购乙上市公司10%的股份,公告的要约期限截止到5月20日

来源:焚题库 [2021年12月27日] 【

类型: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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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选择题 2020年4月1日,甲公司发出公开要约收购乙上市公司10%的股份,公告的要约期限截止到5月20日。股东张某于5月10日预受要约。下列关于张某的预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在5月15日以后不可撤回该预受

    B.张某在5月18日以后不可撤回该预受

    C.张某不可撤回该预受

    D.要约期满后,张某可以撤销对要约的预受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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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预受。根据规定,预受要约可以撤回,但在要约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不可撤回。

    相关知识:第五节 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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