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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和王某为A公司的大股东,若其分别将所持A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C公司,并导致C公司在B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B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33%

来源:焚题库 [2021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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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选择题 李某和王某为A公司的大股东,若其分别将所持A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C公司,并导致C公司在B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B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33%,同时L集团拥有C公司的控制权,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Ⅰ由于C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B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因此将触发对B公司其他股东股份的全面要约收购Ⅱ由于C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B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因此成为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Ⅲ如果C公司预计无法在该项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要约,则应将其所拥有权益的B公司的股份减持至30%或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Ⅳ如果C公司将其所持股份减持至30%或30%以下之后,拟继续增持B公司的股份,可以采取协议方式ⅤC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披露的有关规定办理

    A.Ⅰ、Ⅲ

    B.Ⅰ、Ⅴ

    C.Ⅱ、Ⅲ、Ⅳ

    D.Ⅰ、Ⅲ、Ⅴ

    E.Ⅲ、Ⅳ、Ⅴ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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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Ⅰ、Ⅲ、Ⅳ、Ⅴ四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56条规定,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2章(即权益披露)的规定办理。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其后收购人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拟继续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拟依据本办法第6章的规定免于发出要约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48条的规定办理。Ⅱ项,第8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①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②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③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④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知识:第二节 上市公司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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