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相关税收政策分析:
①税法规定,企业取得国债利息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国债的转让所得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将国债的转让所得和国债利息收入均计入了投资收益中,所以应当对其中的国债利息收入纳税调减。
企业取得的境内居民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属于免税收入,应当从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中调减。
“投资收益”科目应调减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10=20(万元)
②向农村某小学的捐赠属于直接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自产产品捐赠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应补增值税=500×17%=80(万元)
视同销售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400=100(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并调整。
企业发生的自然灾害有保险赔款的部分,税前不得扣除。企业因自然灾害造成外购材料损失,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
“营业外支出”科目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5=405(万元)
③工资及三项经费中工会经费支出2万元,未取得任何收款凭据,应纳税所得额调增2万元。
④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扣除,对于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的部分,应当纳税调增。企业在“销售费用??其他”中列支的招待客户餐费,属于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并人业务招待费中计算是否需要做纳税调整。
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25+5=130(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9000+10000+5÷(1+17%)+500]×0.5%=97.52(万元)>(125+5)×60%=78(万元),扣除限额为78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0-78=52(万元)
⑤税法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超过1年未退还的,应当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应补增值税=5÷(1+17%)×17%=0.73(万元)
包装物押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73-3.2=1.07(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并调整。
⑥税法规定,对于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当计入了应纳税所得额征税,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⑦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汇兑收益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企业将汇兑收益计入了盈余公积中,属于会计差错,应当调整会计利润,进而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万元。
⑧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3-530×6%=21.2(万元)
⑨技术所有权转让所得500万元以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税。按申报表口径,调减所得额=500+100×50%=550(万元)。
⑩企业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应代扣代缴中国人李某个人所得税=20×20%=4(万元)
企业接受非货币资产捐赠的,应当在接受捐赠的当期按价税合计计入会计利润,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接受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2.65万元。同时,增值税部分7.65万元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
(2)计算应补缴的各项税额。
应补增值税:85+0.73-7.65=78.08(万元)
应补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78.08×(7%+3%)=7.81(万元)
税务师审核后调整所得额=-20+100+405+2+52+1.07+25+3.5+21.2-550+52.65-7.81=84.61(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4.61×25%=21.15(万元)
(3)账务调整分录:
①将自产产品用于捐赠视同销售增值税未作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8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②自然灾害损失已经取得保险公司赔款5万元,企业未入账。
借:银行存款 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5
③12月25日,销售费用中列支用于业务招待的餐费5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 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销售费用) 5
④收取的2013年9月份的包装物押金5万元,满一年未退,应该计算缴纳增值税。
借:其他应付款 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他业务收入) 4.2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73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他业务成本) 3.2
贷:周转材料 3.2
⑤25万元的应付账款确实无法支付,企业未作处理。
借:应付账款 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收入) 25
⑥出口产品取得的汇兑收益3.5万元计入了“盈余公积”科目。
借:盈余公积 3.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财务费用) 3.5
⑦应代扣代缴中国人李某个人所得税4万元。
借:实收资本4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4
【提示】若由股东李某个人补交其个税,那么借方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⑧2014年12月接受某汽车经销商捐赠的汽车一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年末没有进行任何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4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6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收入) 52.65
⑨合并计算应补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税金及附加) 7.81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47
??应交教育费附加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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