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学习教育
题目总量:200万+
软件评价:
下载版本
简答题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立井井筒的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奖惩措施,总工期每提前1个月奖励10万元,总工期每滞后1个月处罚10万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沙,厚度不到30
参考答案:
1.施工单位的变更合理。所产生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能索赔成功。索赔的工期是1个月。
2.施工单位应该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证明资料。可申请索赔工期2个月,费用200万元。
3.工程未通过验收是合理的。
因为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超过规范要求。壁后注浆堵水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不能得到补偿。
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后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壁后注浆最终的经济损失是150万元(130+2×10=150万元)。因为需要承担因总工期延误带来的建设单位的罚款。
相关题库
题库产品名称 | 试题数量 | 优惠价 | 免费体验 | 购买 |
---|
微信扫码关注焚题库
-
历年真题
历年考试真题试卷,真实检验
-
章节练习
按章节做题,系统练习不遗漏
-
考前试卷
考前2套试卷,助力抢分
-
模拟试题
海量考试试卷及答案,分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