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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王某及其配偶名下均无住房,在某省会工作并租房居住,2019年9月开始攻读工商管理硕

来源:焚题库 [2021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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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 居民个人王某及其配偶名下均无住房,在某省会工作并租房居住,2019年9月开始攻读工商管理硕士。2020年王某收入及部分支出如下:
    (1)王某每月从单位领取扣除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后的收入为8000元,截至11月累计已经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款363元。
    (2)取得年终奖48000元,选择单独计税。
    (3)利用业余时间出版一部摄影集,取得稿费收入20000元。
    (4)每月支付房租35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王某100%扣除)
    要求:
    (1)计算2020年12月王某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王某取得年终奖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王某取得稿酬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王某取得2020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5)计算王某就2020年综合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税款或申请的应退税额。

    参考答案:(1)12月王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000×12-5000×12-1500×12-400×12)×3%-363=33(元)
    「提示」2019年9月开始攻读工商管理硕士,2020年的继续教育支出按12个月计算扣除。
    (2)48000÷12=4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10%-210=4590(元)
    (3)稿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000×(1-20%)×70%×20%=2240(元)
    (4)综合所得应纳税额=[8000×12+20000×(1-20%)×70%-5000×12-1500×12-400×12]×3%=732(元)
    (5)王某应申请的退税额=363+33+2240-732=19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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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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