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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城的某工厂2016年5月变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年发生如下业务:(1)1月,从当地政府取得土地使用权块20亩,价值1600万元

来源:焚题库 [2020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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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 某县城的某工厂2016年5月变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年发生如下业务:
    (1)1月,从当地政府取得土地使用权块20亩,价值1600万元,支付登记费和过户手续费2万元;
    (2)当月,该企业将这20亩土地用于修建办公楼,办公楼于4月底建造完毕,支付开发成本8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200万元(不含贷款利息支出);
    (3)该企业于本年1月1日向A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利率5%,这笔贷款都是用于新办公楼的建设;
    (4)2016年12月,由于该企业无法归还到期的另外一笔4000万元的贷款,将办公楼顶账给银行;该工厂对该业务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要求
    (1)计算新办公楼土地增值税税前可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2)计算新办公楼土地增值税税前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3)计算新办公楼转让的有关税金;
    (4)计算新办公楼土地增值税税前可扣除的项目合计数;
    (5)计算新办公楼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参考答案:
    (1)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1600+2=1602(万元)
    (2)新办公楼可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的开发费用=(1602+800)×5%+1000×5%+200=170.1(万元)
    (3)新办公楼转让的增值税=4000÷(1+5%)×5%=190.48(万元)
    应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190.48×(5%+3%+2%)=19.05(万元)
    应缴印花税=4000×0.5‰=2(万元)
    企业在县城,城建税税率就是5%;按教材规定非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缴纳,并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抵债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增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新办公楼可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的项目合计数=1602+800+370.1+19.05+2=2793.15(万元)
    (5)新办公楼的土地增值额=4000÷(1+5%)-2793.15=1016.37(万元)
    新办公楼的土地增值税税额=1016.37×30%=304.91(万元)
    ?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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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知识: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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