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要求投标人为国有企业。
理由: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限制了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
(2)不妥之处: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获得过1项该项目所在省优质工程奖。
理由: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限制了外省企业参与公平竞争。
(3)不妥之处:联合体中标,招标人与该联合体的牵头人订立合同。
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不妥之处,开标前投标人可修改或撤回文件。
理由: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材料不涨价时,不含税报价=1000万元×(1+3%)=1030万元。
材料涨价10%时,不含税报价=1000万元×(1+3%)+1000万元×60%×10%=1090万元。
材料涨价5%时,不含税报价=[1000×(1+3%)+1000×60%×5%]万元=1060万元。
综合确定不含税报价=1030万元×0.2+1090万元×0.3+1060万元×0.5=1063万元。
3.按合同工期施工,每月承包商C应得的工程款=1100万元/11=100万元。
承包商C工程款的现值=100×(P/A,1%,11)/(1+1%)
4.工期缩短1个月每月应得的[程款=1100万元/(11-1)=110万元。
承包商C工程款的现值
由于1020.53万元<1026.50万元。
所以承包商C不宜采取加速施工措施。
相关知识:二、涉及《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