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设计质量控制
(一)总体设计编制的目的
为了解决总体开发方案和建设项目的总体部署等重大问题,可进行总体设计。
(二)总体设计的内容
总体设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文字说明、必要的图纸和工程投资估算等。
(三)总体设计编制的深度要求
总体设计的深度要求是:满足初步设计的展开,主要大型设备、材料的预安排及土地征用的需要。
(四)总体设计阶段监理工作
(1)督促并控制设计单位按照委托设计合同规定的日期交出总体设计文件。
(2)对总体设计文件提出优化意见或建议,并提出评估报告送交建设单位。
(3)协助建设单位对总体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或据建设单位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并组织整理评审报告。
(4)根据评审结果,督促设计单位对总体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5)将总体设计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准。
(6)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五)总体设计质量控制审核要点
总体设计是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查意见进行的,因此审核应侧重于生产工艺的安排是否先进、合理,生产技术是否先进,能否达到预计的生产规模,“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方案是否满足当地政府的有关要求,各种能源的需求是否合理,工程估算是否在预计投资限额以内,工程建设周期是否满足投资回报要求等等,并着重审核其多方案比较,相类似项目比较情况,分析判断其论证是否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