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指可供长期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始终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料且其使用期限和单项价值均在国家规定限额以上者。
设备资产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企业中可供长期使用,并在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能继续使用或反复使用的劳动手段的总称。
设备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能力的重要因素,是企业主要技术的物质基础。为了确保企业财产完整,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必须严格实施设备固定资产管理。
设备的资产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是对设备运动过程中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的某些规律进行分析、控制和实施管理。由于设备资产管理涉及面比较广,应在厂长领导下,通过设备管理部门、设备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互相配合,才能做好这一工作。
当前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其主要任务归纳如下:
(1)保证设备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完整和完好,并能正常维护、正确使用和有效利用。
(2)保证固定资产的价值形态清楚、完整和正确无误,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清理、核算和评估等工作。
(3)在核准企业固定资产基数的基础上,企业应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更新。
(4)完善企业资产产权管理机制。在承包经营活动中,企业不得使国有资产及其权益遭受损失。企业国有资产如发生产权变动时,应进行资产评估和鉴证。
(5)保证企业固定资产各项基金的正常计提和合理使用。国家基金的报损、冲减和核销,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符合固定资产条件
(1)按现行财会制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才能列为设备固定资产:①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②单价在规定限额以上(由企业定,上级批准)。
自制设备符合以上条件者,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2)凡不具备固定资产条件的劳动手段列为低值易耗品。有些劳动手段虽具备固定资产的条件,但由于更换频繁、变动性大、容易损坏等原因,也可以不列作固定资产。企业对低值易耗品应实行分类归口管理,仍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建账管理。